
发布时间:2022-06-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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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应该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改正指令书。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由此可见,现场检查记录的使用是由法律规定的,其意义不可小视。
执法人员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除依法下达相应的执法文书外,对检查的每一个企业均应制作《现场检查记录》。
这样做的目的十分明显,就是要使每次检查都有据可查,具体来讲,其重要性体现在四个方面:
1、有利于规范执法人员的检查行为。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是一项十分严肃而又非常重要的活动,其能否规范进行,对于保证检查的效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有利于从程序上保证书面记录内容的真实、全面。
有关检查情况的书面记录,也是对被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全面反映,有利于更好地掌握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
3、对执法人员是否依法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是一种较为有效的监督,有利于增强执法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心。
4、在被检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书面记录可以为确定、分清有关人员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提供直接的证据,
也可以据以判断执法人员是否有失职、渎职等行为。同时,《现场检查记录》也是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执法人员在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记录检查的过程、方法和内容。比如,主要检查了哪些方面或者场所,是与其它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还是执法队员独立检查,企业谁陪同了检查等。
2、要记录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对于这项的记录用语要准确、客观,最好应有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程等作为判断依据。
3、要记录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采取了哪些相应措施。
比如,要求企业立即整改、责令限期改正,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强制措施决定书,进行了简易程序处罚等。
一般在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要求的问题,要同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
4、到期复查时,除作出复查意见以外,也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将复查的内容和过程写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最后,《现场检查记录》须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要求负责人签署“以上情况属实”的意见。
如果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这一情况在《现场检查记录》中说明,必要时可进行录音、录像,并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1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所谓现场检查,是指银行业监管机构指派检查人员或者是委托外部审计师直接到被检查单位,按法定程序和方式实地进行检查监督。
现场检查工作,不管是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检查人员实施还是由监管者委托外部审计师实施,
应能独立地反映每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否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其提供的信息是否可靠。
现场检查给监管者提供了核实和评估一些事项的手段,
包括:从银行收到的报告的精确性、银行的总体经营状况、银行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的完善程度、
贷款资产组合的质量和贷款损失准备的完善程度、管理层的能力、会计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善程度、非现场或以前现场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银行遵守有关银行法规和条款的情况。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应建立清楚的与检查频率和范围有关的内部指南。
同时,应当制定检查政策和程序,以确保检查的认真进行,其目的与既定目标相一致。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的责令改正的含义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的责令改正,是指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用人单位,给予必须纠正其违法行为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从一定意义止讲,责令改正本身是教育性而不是惩罚性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明用人单位确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
无论对其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都应百先责令违法行为人及时纠正其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首先要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制止,责令违法行为人进行改正,不能"只罚不管",或者以罚代管"。
在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中《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的适用,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但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改正的,应口头责令其改正;立即改正确有困难的,应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汇责令其限期整改。
由于《限期改正指令书》旨在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并敦促其履行法定义务,
因此《限期改正指令书》对于涉及具体金钱给付义务的,可以不作出具体数额要求,而只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改正。
但是,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在责令其改正的同时,给予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
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的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给予责令改正的有:
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2、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3、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关规定的;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元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阻挠劳动保障监察等行为的。首页 > 常见问题 > 劳动关系
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对于《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的适用有哪些规定?
2012-03-07 15:32:11
答: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的责令改正,是指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用人单位,给予必须纠正其违法行为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从一定意义上讲,责令改正本身是教育性而不是惩罚性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明用人单位确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无论对其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都应首先责令违法行为人及时纠正其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首先要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制止,责令违法行为人进行改正,不能“只罚不管”,或者“以罚代管”。 在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中《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的适用,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但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改正的,应口头责令其改正;立即改正确有困难的,应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由于《限期改正指令书》旨在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并敦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因此《限期改正指令书》对于涉及具体金钱给付义务的,可以不作出具体数额要求,而只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改正。但是,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在责令其改正的同时,给予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
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的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给予责令改正的有: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关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阻挠劳动保障监察等行为的。
主办单位: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由此可见,现场检查记录的使用是由法律规定的,其意义不可小视。
执法人员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除依法下达相应的执法文书外,对检查的每一个企业均应制作《现场检查记录》。这样做的目的十分明显,就是要使每次检查都有据可查,具体来讲,其重要性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规范执法人员的检查行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是一项十分严肃而又非常重要的活动,其能否规范进行,对于保证检查的效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是有利于从程序上保证书面记录内容的真实、全面。有关检查情况的书面记录,也是对被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全面反映,有利于更好地掌握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
三是对执法人员是否依法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一种较为有效的监督,有利于增强执法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心。
四是在被检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书面记录可以为确定、分清有关人员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提供直接的证据,也可以据以判断执法人员是否有失职、渎职等行为。同时,《现场检查记录》也是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执法人员在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记录检查的过程、方法和内容。比如,主要检查了哪些方面或者场所,是与其它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还是执法队员独立检查,企业谁陪同了检查等。
二是要记录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对于这项的记录用语要准确、客观,最好应有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程等作为判断依据。
三是要记录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采取了哪些相应措施。比如,要求企业立即整改、责令限期改正,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强制措施决定书,进行了简易程序处罚等。一般在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要求的问题,要同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
四是到期复查时,除作出复查意见以外,也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将复查的内容和过程写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最后,《现场检查记录》须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要求负责人签署“以上情况属实”的意见。如果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这一情况在《现场检查记录》中说明,必要时可进行录音、录像,并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作者单位:山东胶州市安全监管局)
包含前期的拍摄和后期制作,下面主要介绍下后期制作。
转盘,也叫作Film-to-Video Transfer,冲洗出来的电影胶片必须经过此道技术处理,才能由电影胶片的光学信号转变成用于电视制作的磁信号,然后才能输入电脑进入剪辑程序。转磁的过程中一般会对拍摄素材进行色彩和影调的处理。这个程序也叫做TC。这是影视后期制作的第一步。
初剪,也称作粗剪。即初步剪辑、粗略剪辑的意思。现在的剪辑工作一般都是在电脑当中完成的,因此拍摄素材在经过转磁以后,要先输入到电脑中,这样导演和剪辑师才能开始了初剪。初剪阶段,导演会将拍摄素材按照脚本的顺序拼接起来,剪辑成一个没有视觉特效、没有旁白和音乐的版本。
3:A拷贝
所谓A拷贝,就是经过初剪的那个没有没有音乐和旁白,视觉特效的版本。这个版本是将要提供给客户以进行视觉部分的修正的,客户在看到这个版本后,再和制作人员进行沟通,确定要修改的细节。
4:正式剪辑
在客户确定了A拷贝以后,就进入了正式剪辑阶段,这一阶段也被成为精剪。精剪部分,首先是要根据客户在看了A拷贝以后所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然后将特技部分的工作合成到广告片中去。影视制作中广告片,画面部分等相关工作到此完成。
5:作曲或选曲
广告片的音乐可以作曲或选曲。这两者的区别是:如果作曲,广告片将拥有独一无二的音乐,而且音乐能和画面有完美的结合,但会比较贵;如果选曲,在成本方面会比较经济,但别的广告片也可能会用到这个音乐。
6:配音合成
旁白和对白就是在这时候完成的。在旁白和对白完成以后,在音乐完成以后,音效剪辑师会为广告片配上各种不同的声音效果,至此,一条广告片的声音部分的因素就全部准备完毕了,最后一道工序就是将以上所有元素并的各自音量调整至适合的位置,并合成在一起。
将经过客户认可的完成片,以合同约定的形式按时地交到客户手中,是为交片。整个影视后期制作流程也到此结束。
品正传媒的广告作品,都是相当不错的,值得一看。基本技资反复研究词坪